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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经济发展研究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福建路1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局级)
(四)主要职能:依据有关规定,承担为市委、市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研究咨询服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运行进行跟踪监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等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综合部门1,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综合部门2,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党务工作;
科研部门,专业技术岗1名,从事宏观经济、战略规划等研究工作。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20年、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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